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(下稱社家署)更新之未成
年子女遭父母(或親屬)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
及相關通報表等表件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教署111年1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58947號函
辦理。
二、查社家署委託辦理111年度「兒童及少年遭親屬擅帶離家書
曾案件處理專案計畫」因場所搬遷,服務資訊更新如下:
(一)地址:404641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100號15樓之1(B
棟)
(二)聯繫電話:(04)2202-5399分機5
(三)傳真電話:(04)2202-5355
(四)E-mail:goodbye@cwlf.org.tw
三、關旨揭流程及表件已置於社家署全球資訊網(首頁/主題專
區/家庭支持/未成年子女遭父母(或親屬)擅帶離家失蹤
案件服務專區,h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Pages
/List.aspx?nodeid=1350),歡迎逕行下載運用。